商家收取振興券該如何兌現 全縣北中南說明會開跑

商家收取振興券該如何兌現 全縣北中南說明會開跑

    為促進花蓮縣震後經濟復甦,花蓮縣政府發放振興券,期望帶動地方消費,提升縣內店家營收,進一步促進縣內經濟成長。此次振興券將於113年11月1日正式開放兌領,對象為設籍於花蓮縣的店家,營業中具有統一編號之營業人,可至縣府公告配合之金融機構進行核銷兌付。AA-1022200327542_832c1.jpg
    為確保店家能順利兌領振興券,縣府將於花蓮縣北、中、南三區陸續舉辦兌領說明會,為店家詳細說明兌領規定與核銷系統操作流程,確保兌領過程順暢無礙。辦理場次資訊如下:
● 北區: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1點至5點,地點為花蓮縣環保局1樓會議室。
● 中區:113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2點至5點,地點為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商工第二會議室。
● 南區: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2點至5點,地點為花蓮縣玉里鎮中正堂。AA-1022200327680_23ecc.jpg
    三場次說明會將涵蓋振興券兌領規定及核銷系統操作等詳細流程,並提供現場問答及交流,協助解決疑問。有意願參與之店家可透過報名連結或掃描QRcode填寫表單報名參加說明會,報名連結:https://reurl.cc/Dl25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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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興券兌領時間為113年11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每一營業人以每週兌領一次為限,請務必詳閱兌付須知,並備妥相關文件及印鑑。縣長徐榛蔚呼籲,兌領期限長達5個月,鼓勵民眾多加使用振興券,引動二次、三次以上流通機會,創造更多經濟效益,讓振興券加乘效果更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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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花蓮縣政府提醒,振興券發放目的為振興花蓮在地經濟,振興券視同現金,店家收到民眾消費的振興券,屬於店家的營業收入,依法仍須課徵店家的營業稅、營所稅。同時呼籲,若有店家或民眾對振興券使用有任何疑問,可查閱使用辦法及規範,切勿聽信謠言,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6點)致電花蓮振興券專線電話:03-8222210、03-8222205;或至花蓮振興券便民服務網查詢最新資訊:https://www.3000-huali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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