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場廚餘運輸車輛加裝GPS補助 每輛最高領8千元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應變中心)今(17)日表示,為澈底降低非洲豬瘟傳播風險,行政院已明訂115年12月31日為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之全國轉型最後期限,並責成農業部、環境部等展開各項配套及輔導措施。115年為廚餘養豬落日前之最後緩衝期,原已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養豬場,欲在轉型期間,繼續使用廚餘,必須先獲地方政府同意,並完成高溫蒸煮設備及影像監視系統建置、確保運輸廚餘車輛裝設GPS,經跨部會聯合稽查合格後,方得於115年1月1日起,有條件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
應變中心說明,為強化動物防疫管理,防堵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傳染病風險,並配合政府逐步推動廚餘餵豬轉型政策,農業部防檢署透過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畜產會)辦理「廚餘運輸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GPS)補助」方案,期望透過補助配套,協助相關豬場於緩衝期間落實廚餘運輸管理,符合條件養豬場於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完成安裝並檢具廠商開立之安裝證明及發票等資料,可向畜產會申請補助。
防檢署指出,本次補助對象限定具再利用資格之養豬場實際用於載運廚餘之運輸車輛。申請豬場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須未公告禁止使用事業廚餘(資源代碼R-0106)、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1)或動物性廢渣(R-0119)養豬之直轄市或縣(市),豬場並具有環保單位核發之廚餘再利用檢核資格、並完成AIoT系統安裝,廚餘運輸車輛裝設之 GPS 機種,須符合環保相關規定以科技化方式掌握廚餘於豬場內之運輸路徑與流向,降低疫病傳播風險,並兼顧防疫需求與產業轉型。
防檢署呼籲符合資格之豬場,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場內廚餘運輸車輛安裝符合環保規定之GPS設備,並提出補助申請。本補助方案採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補助GPS設備裝設費及租賃費,其中裝設費補助上限為每輛新臺幣1,000元,租賃費補助上限為每輛每年新臺幣6,000元;第二階段則補助116年起全面禁用廚餘養豬後之拆機費,補助上限為每輛新臺幣1,000元。補助經審核通過後,裝機費及租賃費將自115年1月15日起陸續核發。
防檢署補充,本補助方案倘申請上有疑問,可至畜產會官網(https://www.naif.org.tw/sr.aspx?v=ld7Yx3) 查詢補助作業要點,或於上班時間撥打0800-557-998專線;透過補助配套,讓具有廚餘再利用資格之養豬場於政策過渡期間順利完成管理升級,降低防疫風險,確保我國養豬產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