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賣冷凍調理包錯了嗎?揭開餐飲業與製造業間的灰色地帶!

餐廳賣冷凍調理包錯了嗎?揭開餐飲業與製造業間的灰色地帶!


在談餐廳做調理包這件事,我們先從行業別的定義來看,餐飲業的定義到底是什麼?餐飲業所從事的提供立即食用或飲用的的食品,而製造非立即食用的食品歸到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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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問題來了,調理包這個東西是屬於哪一個行業別在做的事,理論上屬於「製造業」,但實際上調理包卻是很多餐廳都有在兼著賣的產品,而且調理包也是很多餐廳的半成品,比如說:餐廳的醬料、事前烹調的肉品、製作分裝的高湯等等,是現在許多餐廳因應流程及隨著設備進步,進而產生的生產工序,那今天當客人想要時,餐廳總不會說不賣吧?所以實務上現在許多餐廳同時是餐飲業又同時涵蓋到的製造業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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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華民國行業統計分類查詢系統)
那再來問題就是,涵蓋到製造業怎麼了嗎?涉及到製造業就現況來說,問題多了,分幾點說明

  1. 現行法規來說食品製造業只要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或用電量大於2.25瓩,就需要做工廠登記,最容易達標的是用電量,2.25瓩,大概一台功率高的電磁爐就可以超過,因此以現行狀況來說,只要登了食品製造業,9成以上的業者就需要做工廠登記。而涉及到食品工廠,管理的強度跟餐飲業可以說是天差地遠,即便管理的法規是同一條,但管理單位對於餐廳跟工廠的強度是差很多了,光是工廠要登記合法,地方衛生局就需要先來稽核過,而稽核的標準一定比餐廳的狀況嚴格許多。
  2. 如果是租一個場地從事食品製造業,比如:幾年前某知名牛肉麵,就因地下工廠上新聞。以現行法規來說,基本是一定要進行工廠登記,如果沒登記就是地下工廠,進而衍生了我在餐廳不能做調理包,那我租場地就一定要進行工廠登記,其中的門檻跟難關,可想而知,光是場地施工、規劃、產線、衛生局等等就是一大堆的困難,對於一般餐飲業者來說,實在太困難,到底要合多少法對業者來說都是充滿未知。
  3. 土地使用問題,並不是所有的土地類型都可以從事製造業,有些土地可以從事餐飲業,但不能從事食品製造業,但如果是涉及食品製造業的行為,那該怎麼辦呢?就目前來看是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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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pexels)

在種種的法規困難跟法規未能與時俱進的狀況下,實際上現在的狀況,政府部門的態度是,只要你還是餐廳,有提供現場即食的食品,不管規模大小,兼著做一些調理包賣、醬料是可以接受的,比如:各大飯店都有年菜、許多餐廳也都有販售冷凍的調理包,但這始終是一個灰色地帶,涉及食品安全,就不應該總是這樣含糊帶過。


業者自身也要了解到,不管業態如何,做好食品安全是第一點,並且有心理準備,萬一之後政府部門態度從嚴,有可能被要求工廠登記時,能夠妥善處理及面對。以上簡單敘述一些因為餐廳做調理包背後的狀況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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