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將有首間合法民營露營場

(節自業者臉書)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長余明勳今(27)日上午在花蓮縣議會第20屆第13次臨時會二三讀會時,透露下周就有首例成功經過兩階段審查的露營場將掛牌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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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議會今天進行第20屆第13次臨時會二三讀會議程,當審議到交通部觀光署核定補助花蓮縣政府辦理114年度「交通部觀光署協助地方政府執行露營場輔導管理工作」經費預算時,縣議員吳東昇表示,目前向縣府提出申請的露營場業者,都已等了兩年多,仍未有一間通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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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觀光處長余明勳回應,在去(113)年10月就已召集所有縣內提出申請的露營場業者,並一一回覆業者當時的申請審核進度,不符合的業者觀光處也有輔導他們補件及補充相關資料;余明勳還直接在議場透露,現在已有一間位於秀林鄉的「山民治97漫活營地」,已通過兩階段審核,預計即將於3月19日由縣府授予正式合法露營場的「0001」證照;這也是花蓮縣首例合法申請成功的露營場。
花蓮縣目前除了剛剛通過兩階段審核民營的「山民治97漫活營地」外,還有分別屬於東管處與縱管處的石梯坪露營區、鯉魚潭露營區與瑞穗露營區三處公營露營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