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花蓮專勤隊員酒測值0.18涉酒駕
11月19日上午9時許,移民署花蓮專勤隊一名隊員開公務車行經花蓮市中美五街時,疑似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警方獲報到場後,雖雙方均稱沒有車禍,但車身卻有明顯刮痕,警方當場依法對兩人實施酒測,移民署專勤隊員竟竟測出酒測值達0.18毫克。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於24日發表聲表示,該專勤隊員於19日駕駛公務車於巷道迴車時,擔心疑似有與路旁車輛擦碰,遂主動通知車主與警方到場。車主表示車輛無新損傷,警方現場測得該隊員酒測值0.18 毫克,未達公共危險程度,屬行政罰範圍,由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裁罰。
據了解案發當下是民眾目擊後向警方報案,而移民署專勤隊員過了約5個小時才去抽血,過程疑點重重,移民署也遭質疑包庇自己人酒駕。移民署澄清,經專勤隊向花蓮警分局查證,該名同仁並無向警方表示「隔夜酒未退」一事,亦未發現有該等說法之紀錄或證據,請外界勿加揣測。
移民署補充,該名同仁事發後即主動赴醫院血液檢測,結果未檢出酒精,已向花蓮監理站提出申訴,本案涉及事證判斷,包括酒測與血液檢測等,均將由主管機關依法認定,移民署後續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依主管機關認定結果,檢討相關人員責任,並持續督導所屬人員注意執勤安全。
移民署於昨(25)日又再度發表聲明強調,有關花蓮縣專勤隊同仁涉酒駕案,秉持一貫原則,尊重主管機關針對酒測與血液檢測等事證之審認結果,絕無包庇情事。經瞭解花蓮監理站針對申訴已決定維持原處分,移民署將依規定從嚴究辦酒駕人員行政責任及主管督導不周責任。
移 民署說明,為還原事實及追究責任,將會同警方釐清本案報案過程及肇事疑義,若有不實陳述行為,或經警方調查確認現場有肇事情事,將依規定加重懲處。移民署重申,對酒駕一向採取零容忍態度,本案將秉持不庇縱、不護短原則,從嚴究辦。(照片民眾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