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走別人的車!男子買檳榔、香菸辯稱「有借車」玉警查證揭穿說詞

騎走別人的車!男子買檳榔、香菸辯稱「有借車」玉警查證揭穿說詞

明明自己有車,卻偏偏騎走別人的機車!玉里分局東里派出所日前下午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停放於住家附近的機車遭人擅自騎走,沒想到竊嫌竟是騎乘自己的機車來到現場,見被害人家屬的機車鑰匙未拔,便直接騎走外出購買檳榔及香菸。面對警方詢問,男子辯稱車輛是經對方同意借用,豈料警方進一步查證,發現對方根本未曾同意借車,讓男子說詞當場露餡。

警方調查,潘姓男子當日下午騎乘自己的機車前往玉里鎮長良里一處民宅,發現現場另一輛機車鑰匙仍插在車上,竟一時起意,逕自將該輛機車騎走,前往購買檳榔及香菸。直到當日下午15時許,潘男返回現場時,被發現機車遭騎走的民眾認出,隨即報警處理。

員警獲報到場後,立即調閱住家監視器畫面,確認潘男擅自騎走機車的過程。面對警方詢問,潘男辯稱與車主相識,且對方早已答應借車使用,試圖解釋自己並非無故騎走他人車輛。然而,員警為釐清事實,當場致電向相關當事人查證,結果發現對方從未同意出借機車,讓潘男的說詞瞬間破功。

眼見無法再以「借車」的理由搪塞,潘男最終坦承擅自騎走機車,全案經警方調查後,依涉嫌刑法竊盜罪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玉里分局長許竣閔表示,無論雙方是否熟識,未經車主同意擅自騎走他人機車,均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切勿心存僥倖,以為只是短暫借用就不會觸法。同時提醒民眾,停放機車時務必熄火、拔除鑰匙並妥善上鎖,避免因一時疏忽,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警方也將持續積極查緝各類不法行為,維護轄區治安及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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