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派出所報案告前女友 結果身上還藏毒

7月2日下午1時許,花蓮縣警局花蓮分局豐川派出所接獲報案,一名男子稱其與前女友有金錢糾紛,遂欲向女子提告。過程中,警方接獲通報,稱該名男子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發布之他案應拘提人,遂依法將男子予以拘提。
拘提過程中,男子明顯神情緊張並隨手丟出不明物體後作勢逃逸,警方見狀立即將其控制,後起獲該不明物體經檢驗為毒品愷他命,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另他案拘提部分解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歸案。
花蓮分局呼籲:警方對於毒品犯罪將持續採取「零容忍」態度,全面強化查緝作為,確保社會治安與民眾安全;此外,凡經司法機關依法發布拘提之對象,應主動配合到案說明,切勿心生抗拒或企圖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