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引發火警 五年內花蓮共29起

近年來行動電源的使用日益普及,雖然解決了手機等行動裝置電力不足的問題,卻也屢傳意外。 為防範類似事件發生,花蓮縣消防局提醒民眾,使用行動電源時切勿過度充放電、避免掉落或撞擊,一旦發現外殼破裂或膨脹等異常,應停止使用,並交由合格回收單位處理。
根據花蓮縣消防局統計,近五年(109年至114年4月底)共發生29起鋰電池火災,其中22起(約占75.8%)發生於建築物內,主要由行動電源引起;其餘7起(占24.2%)則與電動車輛鋰電池有關,其中以微型電動二輪車為主。
消防局提醒,鋰電池因其體積小、高能量密度且低自放電等優點,在各類電子產品中使用率大幅增加。但因為鋰的化學活性大,也使其具有較高的危險性。過去案例最常見的致災原因包括過度充電和放電、掉落撞擊、結構受損等外部異常狀況,以及電解液分解、內部壓力積累、隔離膜熔毀等內部異常狀況。
依鋰電池過度充電實驗顯示,鋰電池起火前會有三大異常訊號:膨脹、發熱及冒煙。一旦出現這些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將異常鋰電池浸泡於水中,待確認無安全疑慮後再交由回收單位處理。
為降低鋰電池火災風險,消防局呼籲民眾,選購貼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安全標章」之產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或低價電池。使用前詳閱說明書,並依指示正確操作。充電時避免放置於高溫、陽光直射或易燃物旁,環境溫度建議控制於0至45℃。充電完成後應立即拔除電源,勿過度充電,亦不建議在睡眠時充電。避免摔落、擠壓與撞擊行動電源或手機,以免導致內部短路。攜帶時應放入保護盒或夾鏈袋,避免金屬物品接觸電池兩極。
此外,使用品質不良、劣質電芯;過度放電使電池完全沒電;在高溫環境中使用或儲存;使用不相容之充電器或電線;長時間使用超過電池壽命;接觸液體或潮濕導致短路;長期使用設計不良產品未察覺其缺陷等不當行為也容易導致鋰電池失效或起火。
消防局提醒,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103年5月起,已將多類3C產品及電動車納入強制檢驗範圍,消費者選購時應確認產品是否附有合格標章或相關證明文件,勿因便宜或來歷不明而冒險購買。在鋰電池廣泛應用的時代,消防局呼籲全民提高警覺,養成良好使用習慣,共同打造更安全的居家與公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