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吉安警火速攔阻飆車團夥 即時護航道路安全

113年12月22日清晨6時許,花蓮吉安分局鹽寮派出所接獲勤指中心通報,壽豐鄉臺11線某知名觀光景點前疑似有多輛車輛聚集,可能涉及飆車競速。警方迅速反應,成功阻止了一場危及公共安全的飆車事件,保障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
警方抵達現場時,發現多輛車輛快速四散,留下混亂跡象。經調閱周邊監視器後,發現其中一輛自小客車的駕駛與乘客3人,竟用三角錐封閉臺11線南下車道,導致多輛車輛受阻。此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85條,涉嫌壅塞陸路交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經警方深入調查,涉案人員透過通訊軟體聯繫,互相邀約至花蓮進行飆車。警方掌握車輛與嫌疑人身分,隨即通知3名嫌疑人到案說明。案件現已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吉安分局分局長林俊廷指出,飆車行為不僅危害參與者自身安全,更對其他用路人構成極大威脅。警方已全面加強路檢與防飆勤務,對此類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依法嚴辦,絕不寬貸。同時,林分局長呼籲民眾,若發現可疑車輛聚集或危險駕駛情形,請立即通報警方,共同維護道路安全,營造有序的交通環境。
此次即時處置展現警方高效應變能力,也讓潛在的交通事故化險為夷。警方的迅速行動贏得當地民眾一致讚揚,未來將持續強化打擊不法行為的決心與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