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近日發生多起猛犬咬人事件 縣府將重罰

(資料照片)
近來國內社會犬隻攻擊肇事頻傳,除了花蓮於6月17日夜間傳出巿區有比特犬攻擊事件外,昨(26)日也在秀林鄉銅門發生犬隻攻擊傷人情形,造成一人一犬受傷,而且疑似跟今年4月初咬傷8歲男童為同一隻。花蓮縣政府呼籲,倘有依法登記飼養比特犬或具攻擊性動物之飼主,依「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規定,犬隻外出時務必應有成年人伴同, 並採取法令規定之防護措施,避免導致發生犬隻攻擊。
以飼主戶籍為統計結果,花蓮縣截至114年6月19日止,6類公告攻擊性品種犬隻登記列管數量約345隻,分別為「比特犬」320隻、「獒犬」12隻、「阿根廷杜告犬」12隻、「紐波利頓犬」1隻,而「日本土佐犬」及「巴西菲勒犬」目前無人登記飼養。此外,花蓮縣特定寵物業者中,目前並無登記「比特犬」的繁殖業者。
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在112年2月28日前的限期內未依規定辦理比特犬寵物登記者,依法裁罰。陳淑雯說,經列為攻擊性的品種犬,通常具有持久耐力及強大咬合力,一旦攻擊常造成嚴重傷亡結果,依法飼養的飼主帶犬隻外出時,務必依法做好防護措施。倘若傷及民眾或有主動物,除可能涉及民事傷害或毀損賠償責任外,縣府也將依動物保護法進行裁罰。針對昨日 花蓮秀林鄉銅門的犬隻攻擊事件,後續一切依法查辦,不排除依規定加重處分。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長周黃得榮說明,日前發生花蓮巿比特犬的攻擊事件,動防所偕同警方正在查辦中,會依動物保護法進行裁處。而對於昨日傍晚秀林鄉銅門發生的犬隻攻擊事件,也正在進行行政調查;初步瞭解,依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資料及比特犬辨識系統顯示,涉案犬隻非屬公告在案之攻擊性品種犬,但據先前肇事情形,依法已列為攻擊性寵物在案,此外,縣府也依飼主違反情節(未絕育)予以裁處罰鍰。
動防所長周黃得榮補充,因攻擊性動物外出必須依「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規定,進行相關防護措施,違者可依動保法第29條規定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一旦有再犯與累犯情形,除依花蓮縣行政罰鍰案件裁量基準規定可加重處分外,也可依動保法第32條規定,得逕行沒入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