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未編馬太鞍溪洪災重建預算 災民到縣府前倒泥土抗議
因花蓮縣政府在115年度總預算未編列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洪災相關預算,災區民眾在12月11日先後前往縣議會與縣府陳情,並提出五大訴求;但是還是有災民認為,縣府逃避馬太鞍溪災後復原重建責任,所以災民今(15)日上午再赴縣府抗議。
馬太鞍部落自救會表示,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後復原與重建,曾於12月11日到縣府陳情,未得縣府明確回應,災區居民、部落與光復鄉關心相關議題團體將今天上午再次集結縣政府大門口,重申重建專款、決策席次、執行責任三項不可退讓底線。
自救會說明重建專款:花蓮縣政府須在年度總預算明確編列「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與重建」專款,非靠臨時調度或災害準備金。決策席次:「災後復原重建委員會」,應該納入災區居民與部落擁有實質決策權(非列席或諮詢)。執行責任:所有說明會、風險揭露、訪查與資訊公開,須納入委員會監督。自救會強調,重建不是口號,是縣府法定責任。災害準備金僅限應急,非長期重建專款。
自救會今天還帶著光復洪災重災區佛祖街挖出的泥土到花蓮縣政府前,一邊高喊著「預算不到!泥土會倒!」,一邊將泥土倒在花蓮縣政府前廣場;還將立委傅崐萁、鄭天財、花蓮縣長徐榛蔚與光復鄉長林清水的照片塞到這堆泥土裡,以表達不滿情緒。
花蓮縣政府則針對今天上午災民的訴求發表回應表示,針對馬太鞍溪災區民眾今天再次集結表達重建訴求。花蓮縣政府強調,爭取民眾最大權益決心,參照縣府11日聲明稿正面回應,(一)正面回應民眾建議,將依法籌設重建委完會。(二)依法編列各項重建經費,爭取民眾權益。(三)盼議會儘速依法開始審議討論。縣府持續以「依法、公開、加速」原則,推動各項重建工作。
縣府說明,馬太鞍溪堰塞湖救災期間,明年度總預算已送交議會審議,依法縣府無法重編或增列新案;但縣府也已依相關法規,優先動用114年度業務經費、災害準備金,啟動災區復原與重建作業,不足部分按往例也將《預算法》編列追加減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