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民政處正、副處長說明「查水表」事件

花蓮縣議會第20屆第13次臨時會今(21)日上午開議,縣府在此次臨時會送民政類17案、財政類2案、建設類11案、教育類7案、農業類4案、保安類5案,總計46案交付議會審議,依照慣例此46案在一讀會時,全數交付各小組審議。
而在一讀會後,則由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及副處長兼花蓮縣選委會總幹事吳俊毅,應縣議會程序委員會要求,針對2月初在花蓮發生疑似「查水表」事件,提出專案報告;他們兩人在會中均回應,並無私下指示花蓮市戶政所人員親訪連署人。
縣議員張美慧與楊華美則指出,公務人員親訪罷免連署人已違反選罷法,此案相關事證目前已送交檢調單位,一切進入司法程序,相信真相很快就會釐清。
此次「查水表」事件起因於,2月初傳出有花蓮市戶政人員到參與罷免連署國民黨花蓮立委傅崐萁的民眾家確認資料,引發社會關注;雖然縣府民政處回應行為一切合法;但中選會則認為,直接到家戶拜訪就已經違法,內政部表示,查詢動作應由選委會寄送查詢單的方式,不得以電話、面訪方式查詢;並強調,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若觸法最重可處10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