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路燈採購案 張峻二審獲判無罪

花蓮縣議長張峻與多名花蓮議員、南投議員因2011年涉嫌LED路燈採購弊案,2016年被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遭判刑7年8月有期徒刑;張峻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裁定發回更審,高等法院今(24)日二審獲判無罪。
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在得知自己二審獲判無罪後,在臉書粉專PO文表示,他真的太高興了!這樁被陷害的LED官司,終於宣判無罪!清白終將被看見,公義終將實現。張峻感謝審判長、感謝法官,還他一個遲來的公道,也還他清白與尊嚴。
張峻在PO文中強調,這些年來承受的壓力難以言喻,但他從未退縮,因為對得起自己,也對得起每一位支持的鄉親;從議員、到副議長、再到兩屆議長,始終一步一腳印,服務花蓮、堅持良知,這份初心從未改變。
LED案為新北市鑫源盛科技公司為銷售為售出庫存商品,2010年起涉嫌透過掮客行賄花蓮、南投縣等議員,每人收取20萬元至180萬元不等回扣;2016年一審宣判多數議員被判有罪,包括楊德金判9年6月徒刑、孫永昌5年、張峻7年8月、余夏夫、莊枝財、林秋美、陳國雄7年6月、葉鯤璟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