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縣府發放受災戶慰問金及慰助金共5萬元

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急洪衝垮的不僅是土地,更考驗著社會的韌性,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為陪伴重建並積極提供支持與關懷,於今(3)日起發放專案慰問金及專案慰助金共5萬元。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今天起發放災害慰問金每戶5萬元整,發放對象為114年9月23日災前已設籍於此次光復馬太鞍溪堰塞湖受災範圍者,由戶長本人或具委託書之代領人領取。
今天災害慰問金發放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17時,發放地點有光復國小演藝堂、光復鄉立圖書館、光豐農會2樓、大同活動中心、太巴塱東北社區活動中心、長橋里活動中心、明利村活動中心共7處據點,領取人應備齊戶長本人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而代領人則需具有委託書及代領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若無上述證明文件者,請優先至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身分證。
居民可事前依公告查詢該村里領取據點,現場亦安排社會處與戶政單位人員協助,確保程序順利。而大全村及大進村因保全戶數較少,為體恤與便利民眾,則由縣府社會處人員親臨各家戶作發放,盼能因應燃眉之急,支持民眾重拾生活步伐。
社會處說明及提醒民眾,為確保每位符合資格的災民都能獲得關懷,也待民眾安頓家園,未能在今天發放當日領取者,可自明(4)日到10月31日近一個月受理時間內,到光復鄉的光豐農會2樓及鳳林鎮的花蓮縣政府中區實物銀行作後續補領。如未設籍但實際居住者,需由村辦公室核發實際居住證明,10月4日以後方可請領。
縣府呼籲,請受災戶善加利用戶政事務所補發作業,辦理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門牌證明、健保卡代辦等文件,皆免收任何規費。另外,設籍或實際居住災戶者,請檢附含門牌號碼之建物照片及屋內受災情形照片至公所登記,後續由公所造冊後縣府另行核發。
各村里之發放地點:
光復鄉大平村、大馬村/光復國小演藝堂(光復鄉中山路3段75號)
光復鄉大安村/光復鄉立圖書館(光復鄉忠孝路23巷11號)
光復鄉大華村/光豐農會2樓(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193號)
光復鄉大同村/大同活動中心(光復鄉中正路一段370號)
光復鄉東富村、北富村、西富村/太巴塱東北社區活動中心(光復鄉中正路二段63號)
鳳林鎮長橋里/長橋里活動中心(鳳林鎮長橋路4號)
萬榮鄉明利村/明利村活動中心(萬榮鄉明利34-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