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重申支持立院新修財劃法

行政院針對總預算案與財政收支劃分法提出覆議,財政部3月6日召開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指標意見徵詢會議。花蓮縣政府今(7)日表示,支持立法院113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財劃法,擴大地方分配財源、落實地方自治,提升地方財政自主能力,城市發展不能等,為持續推動各項建設及捍衛鄉親福祉,花蓮縣政府重申支持立法院新修財劃法版本。
對於財政部3月6日召開會議提出議題,縣府表示,有關「各級政府財政收支劃分調整,應併同事權劃分及支出調整考量」一案,縣府對於「併同事權劃分及支出調整考量」表示尊重,但為利於事權下放後政策的推動,建請中央對地方政府的組織及人事員額放寬納入考量。
針對統籌稅款分配方式建議將鄉鎮市基準財政收支差額併入縣計算,縣府不予認同,因各鄉鎮市與縣政府互為獨立自治團體,財政狀況不一,不宜併入縣計算,若強行併入計算,將導致整體財政狀況失真,建請中央維持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版本計算。
關於統籌稅款「財政努力」及「基本建設需求」分配指標及權重初步規劃,縣府強調,依照新修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這項議題已無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