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條例修法三讀通過 中低收入戶治喪可免費使用公立設施 劉世芳:督促地方確實執行

立法院5月9日三讀通過《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修正案,未來中低收入戶辦理治喪,可比照低收入戶,免費使用全國公立火化場及骨灰(骸)存放設施。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此舉是為減輕經濟弱勢家庭喪葬負擔,內政部將督促地方政府儘速修訂相關自治法規,落實新法規定。
劉世芳指出,為照顧經濟弱勢族群,立法院早在2017年(民國106年)便通過增訂《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明定低收入戶得免費使用公立火化場及骨灰(骸)存放設施。此次修法則進一步擴大適用對象,納入「中低收入戶」,考量其生活壓力與喪葬支出,同樣需政府給予支持。
她強調,雖然公立殯葬設施由各地方政府負責經營管理,實際的執行標準與作業方式仍須依據地方自治法規辦理,但中央將責無旁貸,指導並督促各縣市政府盡快完成修法與配套,確保新制得以落實。
劉世芳表示,臺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殯葬服務與設施需求逐年上升,內政部將持續檢討並優化相關政策與法規,以因應人口結構變化,讓民眾在面對親人離世時,能有更完善、負擔得起的治喪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