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種機車 免繳使用牌照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114)年使用牌照稅已於 4 月 1 日開徵 ,近來常接獲民眾反映未收到機車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而申請補發。該局說明,汽缸總排氣量在150cc(含150cc)以下之機車及電動機車皆無須繳納使用牌照稅,也不會寄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該局表示,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機車汽缸總排氣量在150cc(含150cc)以下者,使用牌照稅額為0元,因此不需繳納使用牌照稅;汽缸總排氣量在151cc以上者,才需要依汽缸總排氣量大小繳納使用牌照稅。另外,為響應環保並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機動車輛,目前政府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機車,也提供免徵牌照稅優惠,時間到114年12月31日止。
對上述事項,如仍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至249,將有專人竭誠解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