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颱風致車輛受損或泡水 一個月內可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昨(1)日指出,近日受康芮颱風侵襲,造成本縣部分區域土石流、路段積水、落石坍方及樹木、電線桿、招牌倒塌等災情發生,該局提醒民眾,使用牌照稅係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如有遇颱風致車輛毀損或泡水無法使用,可在災害發生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停徵使用牌照稅,溢繳之稅款可辦理退稅。
稅務局表示,康芮颱風造成本縣許多民眾車輛受損,該局已主動蒐集受損車輛資料,主動輔導車主辦理停駛或報廢,但是若有該局未能及時發現的受災汽車、機車(151c.c.以上)車輛,亦請民眾務必主動申報,以利儘速辦理減免使用牌照稅,確保自身權益。
如果受災車主來不及向監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可在災害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檢附村里長、警察機關或公所災害證明及修車廠的維修發票,至該局資訊網站「災害減免專區」線上申辦使用牌照稅減免,或親至該局或監理站使用牌照稅櫃臺申請退稅。
民眾如有租稅協助措施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242至248洽詢,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