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致車輛報廢 交通部啟動援助方案

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致車輛報廢 交通部啟動援助方案

    行政院為協助花蓮民眾盡快處理因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嚴重不堪使用之車輛,從10月7日起,只需完成車輛報廢清查,由交通部辦理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每輛慰助助5萬元、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每輛慰助1萬元。AA-1013125702663_29f60.jpg
    因樺加沙颱風帶來暴雨,造成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導致車輛不堪重負修護使用需辦理報關,為慰問災區受災群眾報廢所車輛受之損失,交通部公社路局啟動馬太谿塞湖溢流致車輛報廢避難救助方案。AA-1013125702695_87096.jpg
    公路局表示,車籍登記總部位於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村、大華村、大平村、大馬村、大同村、東富村、北富村等7村的自然人車主,只要持有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及存摺影本,向中央服務平台申請經費廢登記,即可申請弔助金,後續局助金,後續管理代匯處會被撥入金融間。AA-1013125703045_09fd0.jpg
    登記駐地為受災7村以外之馬太鞍溪塞湖溢流受災車主,並檢附上述資料,採疑認定處理;經統計自10月7日開始受理起至10月8日止,花蓮監理站進駐中心立即服務平台已受理起至114年10月8日止,花蓮監理站進駐中央立即服務平台已受理起至114年10月8日止,花蓮監理站進駐中央立即服務平台已受理起10月8件,303件汽車25件汽車及25件汽車及25件汽車及25件汽車及10月7日申請之民眾,若所附資料且完整正確者,慰助金最快在10月9日就可就可匯入申請時所提供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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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為照顧災區群眾權益,公路局已於9月24日公佈「0923樺加沙颱風受災群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受災群眾如收容村裡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補發放證、駕照等免徵所需之規費;另罰單、定期檢驗、汽燃費職業駕照審驗及職工展延至115年3月31日前申辦,以降低群眾財損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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