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豬肉大雜燴

自從開放美豬進口後,每年台灣都會進口1萬公噸左右的美國豬肉及豬腳、豬大腸、豬頭皮、豬腸衣等豬隻其它可食部位,而總進口豬肉在2024年約有10萬公噸,但實際上卻很難看出這些進口豬到底去哪裡了。
一.標示爭議
而美豬主要流向加工廠、傳統市場、小吃攤,最終製成滷味、香腸、包子等食品,標示較難落實。一但製成加工品到須多散裝的通路,到底標示對或錯根本也難以追蹤。
許多攤商僅標示「台灣豬」,但實際使用多國豬肉混合,主要也是因為許多流動攤販、夜市,並不容易被稽核,而且有時豬肉來源也不固定,主管機關難以管理,業者也難以落實。
二.竄改標示
2023 年曾發現業者將美國豬腳標示為加拿大,顯示竄改標示可能性。一但做成組合肉,倒底混了哪些豬肉是完全看不出來。
洗產地問題,有生鮮肉品專賣店業者直言,美豬可能含有瘦肉精,沒有業者敢標示,因為標示了就怕沒人買,只能改成別的產地。
(圖源:photoAC)
各國對於瘦肉精(如萊克多巴胺)的使用和殘留標準有所不同,以下是主要國家的相關規定:
台灣
國內生產:禁止在飼料中添加萊克多巴胺,國產豬肉要求零檢出。
進口肉品:自2021年起,台灣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進口,但對於殘留量有嚴格的標準限制。豬肉中殘留萊克多巴胺的安全攝取量為:肌肉、脂肪10ppb、肝40ppb、腎90ppb
美國
使用規範:允許在牛、豬等牲畜飼料中添加萊克多巴胺。
殘留標準:對於不同部位的肉品,規定了具體的萊克多巴胺殘留上限。例如,豬肉肌肉部位的殘留限量為50 ppb。
歐盟
使用與進口:全面禁止在飼料中使用萊克多巴胺,並禁止進口含有此類物質殘留的肉品。
加拿大
使用規範:允許在牲畜飼料中添加萊克多巴胺。
殘留標準:對肉品中的萊克多巴胺殘留量有明確的標準限制。例如,豬肉肌肉部位的殘留限量為40 ppb。
澳洲與紐西蘭
使用與進口:禁止在國內使用萊克多巴胺,但對進口肉品的殘留標準有所規定。例如,澳洲對豬肉肌肉部位的殘留限量為10 ppb。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標準制定:該組織制定了萊克多巴胺在牛肉和豬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供各國參考。例如,對豬肉肌肉部位的殘留限量為10 ppb。
(圖源:photoAC)
在之前美豬進口的事件中,過度強調萊克多巴胺的影響,卻忽略對於人的產生影響的劑量,目前規範的進口劑量,基本上一般人一輩子也吃不到足以產生影響的劑量,而從各國的規定來看,仍有部分國家是允許使用萊克多巴胺,台灣要進口就必須有所管理,但民眾及媒體的無知卻造成恐慌,進而導致後續標示不實的事件發生,也是因為一但標了美豬,就沒有人會買,有些業者只能鋌而走險,反而變成食安黑洞,無法辨識。
個人認為,過度的恐慌只會讓進口豬肉的問題轉到地下化,反而增加許多看不到的風險,民眾的知情權也無從保障,應該是透過正確的觀念理解,讓民眾能自行選擇,業者也能從消費者的接受程度,去判斷使用國產豬肉還是進口豬肉,而不是像現在這樣,10幾萬公噸的進口豬肉到底變成什麼產品,又在哪裡被吃下去充滿許多黑數。
(圖源:photo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