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生活物資券發放完成 使用期限至10/31止

花蓮縣政府辦理114年幸福花蓮生活物資券發放作業已於5月29日圓滿完成,本年度領取率87.84%,為近三年新高,受惠民眾達二萬多人,顯見民眾對縣府福利政策的認同與高滿意度。縣府表示將與縣民共同努力,為花蓮打造一個更宜居、更幸福的社會,並提醒鄉親,物資券使用期限至114年10月31日止,逾期無效請務必把握機會。
縣長徐榛蔚表示,87.84%的領取率,不只是一個數字,更代表著有更多的花蓮鄉親受益於這項福利政策。透過物資券的發放,不僅能實際幫助民眾採購生活必需品,也能有效活絡在地消費,為商家帶來商機。感謝大家對縣府政策的信任,讓這份溫暖能夠真正送到需要的家庭手中。也呼籲已領取物資券的鄉親把握使用期限,讓物資券發揮最大效益。
自99年推動生活物資發放措施以來,花蓮縣政府始終秉持著「照顧弱勢、共享資源」的理念,旨在減輕民眾生活負擔,提升生活品質。本年度物資券的發放,縣府團隊汲取過往經驗,不斷優化發放流程與管道,搭配資訊系統及多元領取方式,讓民眾領取更加便利。
生活物資券可以在縣內各合作商家使用,範圍非常廣泛,包括全聯福利中心、愛買、統冠超市、家樂福、農會超市、199百貨,以及今年新增的統一超商7-ELEVEN。民眾可將物資券用於日常食衣住行等基本生活開銷,以實際減輕家庭負擔。除了菸、酒、檳榔不能購買外,其他所需商品都能兌領!此外,各家合作廠商也特別準備了多項專屬優惠,請民眾務必留意店家資訊,把握優惠,聰明消費。
社會處表示,將持續聆聽民意,精進各項福利政策,並秉持著「全齡守護、全人照顧」的施政主軸,致力於打造充滿愛與希望的幸福花蓮,讓每一位生活在花蓮的鄉親,都能感受這片土地的溫暖與美好。
(花蓮縣政府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