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達B、維士比液屬於「指示用藥」 檳榔攤、雜貨店經查獲販售依法裁處

保力達B、維士比液屬於「指示用藥」 檳榔攤、雜貨店經查獲販售依法裁處

保力達B、維士比並非普通提神飲料,而是含有酒精的內服液劑,屬於藥事法規定的「指示用藥」。由於這些產品含有生藥抽取液、咖啡因、綜合維生素及10%(v/v)酒精等成分,必須在有藥師或藥劑生駐店的藥局或藥房販售。在一般超商、檳榔攤或雜貨店購買此類產品,已違反藥事法規定。一經查獲,將依據藥事法第27條第1項及第92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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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局長朱家祥表示,市面上常見的提神飲料可分為兩類:一類是不含酒精或酒精濃度在0.05%以下的機能飲料,如「蠻牛」、「康貝特」等,屬於食品,可在一般商店販售;另一類則是含有酒精的產品,如「保力達B」、「維士比」,這些產品因其成分及含量,被歸類為「指示用藥」,依法僅能在藥房或藥局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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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局長指出,近期針對違規販售案件加強稽查,發現部分雜貨店、檳榔攤私自販售「保力達B」與「維士比」。截至目前,已依法裁處4件,罰鍰共計新台幣12萬元。此類藥品若未經專業指導濫用,可能對肝腎功能造成負擔,特別是長期或過量飲用者,應提高警覺,勿將藥品當成日常飲料隨意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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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不得無照販售保力達B、維士比或其他藥品。違反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以200萬元罰鍰,不僅損害自身利益,亦危害民眾健康。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請勿在工作前或工作中服用此類含酒精成分的口服液。

民眾服用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 依建議用法用量,每次服用不超過30至40毫升,長期大量服用會傷害肝腎功能。

  2. 避免將含酒精內服液混入咖啡、奶茶、紅茶、沙士等飲品中,避免因忽略酒精含量而過量服用。

  3. 由於產品含有酒精成分,服用後應注意工作或駕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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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如發現一般商店或檳榔攤違規販售保力達B、維士比,可向衛生局檢舉。任何用藥相關問題,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花蓮縣衛生局藥政服務專線03-8226959,亦可撥打1999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檢舉或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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